市委人大政府纪委

欢迎访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马鞍山市委员会

 

关于我市廉租住房建设工作专题民主监督情况的报告

信息来源:综合一科   发布日期:2009年12月29日

 

市政府:
市政协今年上半年组织力量对我市廉租住房建设工作开展了专题民主监督活动,并形成了《关于我市廉租住房建设工作专题民主监督情况的报告》,经6月23日市政协八届第16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全文如下,供参考。
根据市政协2009年重点工作安排,4月中旬,市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联合民进市委在宋金虎副主席的带领下,组织部分委员对我市廉租住房建设工作开展了专题民主监督活动。活动伊始,市政协举办了专题民主监督活动培训班,市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应邀在培训班上就中央和省市关于廉租住房建设有关政策措施进行了讲解,市政协主席章应民对这项民生工程民主监督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活动期间,听取了市房地产管理局、三区一县政府负责人有关情况通报,召开了市建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部门负责人座谈会,实地察看了三区一县及向山片区廉租住房建设现场。委员们经过认真分析和反复讨论,提出了有关建议。现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7年8月,国务院出台《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提出廉租住房制度是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主要途径,要求各地加快廉租住房建设。2008年底,国办发〔2008〕131号文《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争取用3年时间,通过加大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结合发放廉租住房补贴,到2011年底,基本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其中低保家庭要全部实现实物配租。
我市自2003年实施廉租住房制度以来,不断扩面提标,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从人均12㎡提高到15㎡,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人均收入界定标准从5000元提高到6000元(当涂县此标准仍是5000元)。据统计,全市低收入家庭4896户,其中:市区3359户,当涂县1537户。
(一)项目申报和争取中央补助资金情况
根据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我市积极组织实施廉租住房建设项目申报工作。2008年到2009年初,市房地产局会同市发改委,在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积极组织项目申报,先后四次共申报19个廉租住房项目参加评审。这19个项目很快得到省发改委和建设厅的批准,建设规模7084套35.05万平方米,争取到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10460万元。目前,这笔补助资金已经进入我市财政帐户。
(二)廉租住房建设进展情况
1.2008年初确定的1800套建设任务。2008年初,省政府下达我市建设廉租住房1800套的任务。为完成此目标,市政府于2008年6月出台实施《马鞍山市廉租住房建设实施方案》(马政〔2008〕35号),对1800套廉租住房的建设任务进行了分解落实:当涂县500套,向山片区400套,雨山、花山、金家庄各300套。
当涂县500套廉租住房建设任务,按县政府制定的工作计划,分两期组织实施。一期204套,位于县行政服务中心东侧,目前已完成施工场地征迁、道路铺设、场地平整等工作,桩基工程4月底结束。二期300套,正在着手办理选址规划、立项等手续,尚未开工。
雨山区300套廉租住房建设任务,其一期工程已于今年3月份开工建设,预计2010年5月交付使用;二期工程将于今年6月份开工建设,预计2010年8月交付使用。
花山区300套任务,已完成规划选址、项目立项、土地报批、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工作,受宁安城际铁路选址的影响,一直到今年4月10日才举行“开工”仪式。
金家庄区300套建设任务,第一批100套在交通村、前进村危旧房改造地块委托代建,目前该地块的拆迁和设计工作正在进行中;第二批200套将在下半年开工建设。
向山片区400套建设任务,实际建设412套。其中向硫矿312套因自2006年开始作为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进行第一批98套建设,2007年又开工建设了第二批214套,已全部竣工,尚未分配使用;南山矿危旧改配建100套也已完工,到今年底可交付使用。
2.2008年底和2009年初批准的新增廉租住房项目。由于2008年底廉租住房项目申报时间要求紧,具体环节的衔接上有欠缺,完全按原先的申报项目进行建设存在很大困难;因此,建设计划和方案正在研究调整。
针对省发改委、省建设厅批准我市建设7084套廉租住房的总任务,我市正在积极研究制定总体实施方案。市政府极为重视,有关领导带领相关部门到省发改委和建设厅进行了专题汇报。目前,市房地产局已初步提出我市廉租住房建设的基本思路和方案。基本思路是: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与我市解决住房困难的实际相结合,按照“一个集中,三个结合”的原则组织实施,即在集中统建的同时,与整体搬迁和危旧房改造的安置工作相结合,与开发区解决低收入务工人员住房问题相结合,与住房困难户集中的大单位住房解困相结合。按此思路,具体指标分配为:当涂县1000套,向山片区412套,三个区各800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600套,马钢集团公司672套,十七冶公司2000套。
二、存在问题
1.认识需要进一步统一。廉租住房建设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但还存在不同的认识:一是有没有必要建设廉租住房;二是即便要建廉租住房,我们这样一个城市也没必要建设那么多数量的廉租住房;三是担心建了没人愿意住怎么办;四是认为争取到了中央补助资金虽然是好事,但仅仅靠这部分资金是远远不够的,要完成任务困难很大。
2.地方配套资金压力大。从全市的角度看,7084套廉租住房总投资约7.03亿元,已经争取到的中央预算内投资1.046亿元,地方配套资金仍需近6亿元。而地方配套的廉租住房资金主要来源于土地出让金净收益不低于10%的部分、公积金的净收益和财政预算安排。受金融危机的冲击,这几部分资金的筹集都受到了直接影响。从三区一县的角度看,其廉租住房建设成本因地区的差异在1800元/㎡到2100元/㎡之间浮动,而中央和市两级给予的配套资金500元/㎡,这样剩下的约1300元/㎡~1600元/㎡资金仍需要县区财政设法解决,他们深感配套资金的压力太大。
3.相关配套政策措施不完善。虽然从2005年,我市就开始了廉租住房建设,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建立起与之配套的机制和分配后的管理办法。
4.在建1800套廉租住房进度比较缓慢。2008年初确定的1800套廉租住房,向山片区的312套虽已完工,但未分配使用,剩下的因资金紧缺等种种原因进展缓慢。
三、对策建议
1.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廉租住房建设,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是完善住房保障制度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党的十七大报告所提目标“住有所居”的重要途径,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是我市实现“两个率先”、构建和谐马鞍山的必然要求。解决老百姓的住房问题,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应当把这项民心工程当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把廉租房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
2.立足保障,强化职能。廉租住房的建设涉及土地、规划、财政、民政、金融等多个部门,廉租住房的分配涵盖低收入家庭情况动态信息、申请、登记、核准、公示、审批等多个程序,廉租住房的管理涉及水、电、气及租金收取、小区安全、退出机制等多项内容,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这就要求地方政府强化公共服务职能,真正重视保障性住房建设。因此建议,一是结合即将进行的政府机构改革,统筹安排,完善职能,切实加强公共住宅的土地、规划、设计、建造、出售和租赁管理工作。二是尽快出台我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和《廉租住房管理办法》。三是对已经建好的廉租住房,如向山片区312套,要尽快制定分配办法,让住房困难群众早日进住保障房,把该项工程办成名符其实的德政工程。
3.多措并举,积极筹资。廉租住房建设地方配套资金压力大,这是普遍反映的问题。针对这一问题,市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的“一个集中,三个结合”的建设思路是符合我市实际的。因此,要多措并举,努力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局面。一是市政府要最大限度地加大资金投入,增加财政预算安排,提高土地出让净收益使用的比例(国家规定不低于10%);二是积极努力争取中央预算内追加补助资金和省级配套补助资金;三是创造条件,开辟渠道,广泛接受社会捐赠;四是与危旧改结合,制定相关优惠政策,规定房地产开发时拿出一定比例的房源作为廉租住房,这方面国内外都有成功的范例可以借鉴;五是鉴于目前区级配套资金压力过大,建议明确出资渠道和市、区两级的出资比例。
4.统一政策,科学规划。首先,廉租住房建设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出台统一的政策,尤其对三个区,从规划、建设、资金补助额度到申请廉租住房的入住条件等等都应有相对统一的标准,避免市区范围内产生新的不平衡;二是新建廉租住房,布点要统一规划,在选址上要考虑到方便群众出行、方便群众生活,尽可能减少居住者的生活成本;三是廉租房建设的质量标准和配套设施要有统一的规定;四是廉租住房建设既要有短期计划,更应有长远规划,可以考虑每5年做一项廉租住房建设规划,并随着整个社会个人征信系统的逐步完善,适时作出调整。
5.集中力量,加快建设。当前,在统筹考虑7084套廉租住房的建设思路、规划、分配和管理办法的同时,要首先集中力量把1800套廉租住房建设的任务完成好。这就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通力配合、紧密协作,按工期一步一步落在实处,对施工进度已经延期的廉租住房项目更要引起格外的重视,加大协调、落实和督办的力度,保证按期交付使用。
6.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国家监察部对廉租住房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的使用加大了检查力度,省政府从去年起就把廉租住房建设纳入对各地政府的目标考核。据悉,前不久,国务院在湖南召开会议,就全国廉租住房建设,将对地方各级官员实施政绩考核。因此,为扎实稳妥地推进我市廉租住房建设,一是加大对廉租住房建设的监管力度,保证廉租住房及相关配套建设按进度施工,保证工程质量;二是加大对各责任主体的督促检查力度,对三区一县政府要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