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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主席会议协商我市促进就业工作

信息来源:综合二科   发布日期:2009年12月29日

   

4月16日上午,市政协主席章应民主持召开市政协八届第14次主席会暨促进就业情况通报会。市政府副市长魏庆农,市政协副主席张昔林、吴成荣、田战雷、梁成、徐业志出席会议,市政协副秘书长、办公室和各专委会负责同志及部分政协委员列席了会议。
与会人员在听取了市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同志通报我市促进就业工作情况后,进行了讨论发言。田战雷副主席代表市政协提出意见,魏庆农副市长在会上讲了话,章应民主席作了总结性讲话。
与会人员认为,自2006年我市被列入国家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城市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劳动保障等部门和各县区政府始终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强化领导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相关政策,构建服务体系,全力推进城乡劳动者就业,就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2006年以来,全市城乡新增就业年均增长2.8万人,年均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2万人,城镇消除了“零就业家庭”,部分村镇消除了“零转移农户”。2008年,尽管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我市城镇新增就业仍达到3.14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7%,保持在4%目标内。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被评为2008年度全省就业工作优秀单位。
我市就业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绩,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
一、就业需求持续增长
随着国际金融危机逐步加深,劳动密集型企业吸纳就业岗位逐渐减少,返乡农民工异地转移就业困难加大,同时,城镇新增劳动力、高校毕业生、被征地农民、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出现了“四碰头”现象。据预测,今年全市城镇需要就业人数2.3万人(包括新成长劳动力约0.8万人),若按统筹城乡就业要求计算,全市需要安置就业总量为3.72万人, 就业需求总量加大,就业压力进一步加剧。
二、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
目前,我市就业呈供大于求趋势,但因劳动者职业技能低而不能就业的占有一定比例,就业结构性矛盾仍较突出:一方面,大量进城务工农民、城镇特困群体和新增劳动力找不到合适工作岗位,出现“就业难”;另一方面,一些企业需要有一定技能水平的车工、钳工、铆焊工、通信工程技术、设计人员等生产服务性岗位却招不到合适人员,出现“招工难”。
三、基层就业服务体系建设薄弱
一是乡镇、村就业服务机构人员配备没有真正到位。根据市编委〔2004〕11号文件要求,乡镇就业和劳动保障所人员编制为2至3人,但我市一些乡镇劳动保障所人员至今没有配备到位,当涂县乡镇事务所多数聘用的是临时人员;除丹阳镇9个村有专职人员外,多数村就业和劳动保障工作是村干部兼管。二是窗口设施有待改善。除丹阳镇、石桥镇外,乡镇、村就业和劳动保障所的办公面积都不到20平方米,无法开展“一站式”服务。三是就业信息网络建设有待加强。市、县区就业信息网络虽已延伸到乡镇,但大部分没有正常运行。四是乡镇、村就业工作经费没有落实到位。
针对我市就业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与会人员建议:
第一,要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有关部门和县区政府要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高度出发,把促进就业作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首要任务予以落实。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近期中央和省市各级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就业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和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扎实做好我市就业工作,为保持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第二,要完善政策,进一步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就业政策体系
目前,我市现行就业政策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城乡就业的需要,农民工还不能享有城镇劳动者同等的政策待遇。建议按照城乡一体化要求,健全乡镇、村就业服务工作平台,完善以强化促进农民就业为重点、以实现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为目标的就业政策体系,真正形成城乡一体的就业工作机制。
第三,要多措并举,进一步促进就业工作
一要加快发展。积极支持企业通过自主创新等多种形式加快自身发展,为就业提供保障;鼓励城乡劳动者以创业实现就业并促进就业。二要进一步改善政府促进城乡就业的公共服务。要广开农民工就业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促进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积极落实并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支持鼓励农民工和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妥善解决农民工和高校毕业生创业场所、创业资金和创业优惠政策等问题,为更多求职者提供就业机会。三要继续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增加担保基金规模,逐步扩大小额担保贷款和青年创业贷款规模,支持和促进有条件的乡镇建立农民创业园,扶持更多的返乡农民工进园创业。四要加强职业介绍和培训工作。通过加强公共职业培训机构建设,建立完善覆盖城乡的职业教育培训体系,统筹开展面向城乡劳动者的就业培训工作。当前,要根据市场需求,集中力量培训各类急需人才;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加强困难家庭和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摸清底数,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介绍和职业技能培训等服务,进一步落实扶持政策,为更多的人创造就业机会。
第四,要落实政策,进一步加强乡镇劳动保障所建设
要全面落实省委皖发〔2009〕7号文件精神,按照“县区有窗口、乡镇有站所、村组有专人”的要求,加快公共就业服务向农村延伸,向农民工覆盖;全面落实“六到位”(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制度,加强农村乡镇劳动保障所建设,积极推进城乡一体的就业信息联网建设,不断创新基层服务载体,千方百计扩大就业,真正让广大人民群众从中得到实惠。